人事室公告-
1.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109年度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 表,農曆除夕及春節連假為109年1月24日(星期五)至1月 29日(星期三);又調整農曆除夕前一日109年1月23日 (星期四)為放假日,並於同年2月15日(星期六)補行上 班。
2.依「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第4條規定略以, 109年1月23日(星期四)適逢寒假期間,爰公立中小學無 須因應春節假期調整放假而進行補課作業;又依「教師請 假規定」第12條第1項規定,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 師於學生寒暑假期間,除返校服務、研究與進修等活動及 配合災害防救所需之日外,得不必到校。
3.各級學校 教職員均應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規定於2月15日(星期六)補行上班,惟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得不必到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