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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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公告 : 本(109)年農曆春節將至,加強宣導「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
 發表人 人事主任 於 2020/1/30 8:19:28 (91 人讀取)

本(109)年農曆春節將至,加強宣導「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
說明:
一、依據本府政風處109年1月14日桃政預字第1090000203號函辦理。
二、農曆春節期間將至,請本局各單位及所屬機關學校提醒同仁,並加強宣導「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相關規定,如遇有與職務上利害關係者之饋贈財物、邀宴應酬或請託關說時,應依本規範拒絕或退還,並簽陳機關首長及知會政風單位辦理登錄,以保障自身權益,杜絕不當餽贈、關說、應酬等爭議。
三、為深化同仁對廉政倫理規範之認知,請鼓勵同仁踴躍運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數位學習平臺,選修相關課程:
(一)依行政院105年12月19日院授人培字第1050062475號函,自106年1月1日起各機關(構)公務人員每人每年學習時數規定20小時,其中10小時須完成當前政府重大政策、法定訓練及民主治理價值等課程,並以數位學習為優先,「廉政與服務倫理」為「民主治理價值」課程內容之一,請鼓勵同仁適時運用上開數位學習平臺之「廉政與服務倫理專區」選修相關課程。
(二)選讀方式得以『廉政倫理』為關鍵字搜尋;或以課程名稱搜尋法務部廉政署製作「廉政三護.阻斷圖利」、「我國廉政政策」、「公務員廉政基本認知」、「公務員法律責任及案例說明」及「圖利與便民」等線上學習課程。
四、另為落實本規範第17點規定,如需本規範之解釋、個案說明及提供其他廉政倫理諮詢服務得向本局政風室諮詢。
五、檢附本規範及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各1份(如附件)。

人事室公告 : 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
 發表人 人事主任 於 2020/1/30 8:18:50 (88 人讀取)

敬請參閱附件資料

人事室公告 : 有關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申辦「緩召、逐次與儘後召集」作業期程案
 發表人 人事主任 於 2020/1/30 8:14:57 (88 人讀取)

有關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申辦「緩召、逐次與儘後召集」作業期程案。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後備指揮部109年1月13日後桃園管字第1090000215號函及國防部後備指揮部108年12月31日國後動管字第1080021202號函辦理。
二、因應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逐次與儘後召集」處理規定相關條文修訂(109年1月1日生效),計有緩召第2、3、5款、逐召第1至9款及儘召第1、3、4款之相關規定將原「年齡限制」條文刪除。
三、國防部為保障前項人員之申請權益,律定受理審查期程,開放於109年1月2日至同年2月10日由各鄉(鎮、市、區)公所受理渠等申請緩召第5款及儘召第4款案件。
四、請各校轉知所屬人員若符合上開規定,請於上開期程內向相關單位提出申請。
五、檢附「因應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逐次與儘後召處理規定109年1月1日生效後,新發生案件作業時間表」1份。

人事室公告 : 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桃園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校長及幼兒園 園長及教師酒後駕車懲處基準表)
 發表人 人事主任 於 2020/1/13 8:53:09 (111 人讀取)

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桃園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校長及幼兒園 園長及教師酒後駕車懲處基準表)

人事室公告 : 府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酒後駕車懲處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發表人 人事主任 於 2020/1/13 8:18:58 (105 人讀取)

府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酒後駕車懲處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人事室公告 : 有關桃園市109年社會優秀青年推薦,敬請本校同仁踴躍推薦
發表人 人事主任 於 2020/1/9 11:48:22 (96 人讀取)

依據中國青年救國團桃園市團務指導委員會1081230(108)青桃動字第235號函辦理。
敬請同仁參閱下列網頁 感謝




http://tyntc.cyc.org.tw/news/%E6%A1%83%E5%9C%92%E5%B8%82109%E5%B9%B4%E7%A4%BE%E6%9C%83%E5%84%AA%E7%A7%80%E9%9D%92%E5%B9%B4%E6%8E%A8%E8%96%A6-50755.html

人事室公告 : 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Q&A
 發表人 人事主任 於 2020/1/6 14:17:38 (102 人讀取)

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Q&A

人事室公告 : 行政中立宣導資料,敬請同仁參閱
 發表人 人事主任 於 2020/1/2 13:57:28 (86 人讀取)

依據桃園市政府人事處108年12月27日府人考字第1080332087號函辦理

人事室公告 : 銓敘部函轉財團法人周大觀文教基金會「全球熱愛生命獎章授獎辦法」等相關資料,請查照並推薦熱愛生命獎章候選人。
發表人 人事主任 於 2020/1/2 10:09:07 (97 人讀取)


依銓敘部108年12月17日部管三字第1084881692號書函辦理
相關資料請查閱下列網址或逕向人事室索取

http://www.ta.org.tw/service.php?lang=zh&view=1&idept=1&isdept=2

人事室公告 : 第十五任正副總統暨第十屆立法委員選舉將至,請維護學校行政中立形象及彰顯政府反賄決心
發表人 人事主任 於 2019/12/18 8:52:42 (129 人讀取)

主旨:第十五任正副總統暨第十屆立法委員選舉將至,請維護學校行政中立形象及彰顯政府反賄決心。
說明:
一、109年1月11日即將舉行第十五任正副總統暨第十屆立法委員選舉,請貴校利用學校各種集會及相關教學機會,向教職員工宣導民主法治及淨化選舉風氣之理念,並請確實遵照校園中立,學校教職員工不得從事下列活動:
(一)邀請候選人至學校演講、座談及其他助選造勢活動。
(二)為候選人在校園張貼、散發海報、標語或傳單等競選物品。
(三)教職員工亦不得於上班或勤務時間,從事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活動;亦不得從事助選活動。下班後從事上開活動,亦應自我克制。
(四)其他有違校園中立及影響校園學習環境安寧之助選活動。
(五)本府人事處107年7月編印之「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宣導資料」可資參考運用(如附件1)。
二、另為嚇阻賄選、淨化選風,維持選舉公平、公正與正義,除由政府展現強化查賄工作外,實有賴全民一齊加入反賄選行列,勇於提供選舉不法情資,一旦發現有可疑賄選事件時,即以科技蒐證方式如手機拍照或錄音錄影等方式進行蒐證,再行向本局政風室舉報(政風室舉報專線:03-3387507),杜絕不法選舉行為,有關賄選例舉如下:
(一)有形並得以金錢計算之財物:
1、現金、禮劵、禮盒、獎品、具有經濟價值之日常用品(如:電鍋、熱水瓶…等)等均屬之。
2、不問交付賄賂之名義:「走路工」、「茶水費」、「誤餐會」、「敬老津貼」或其他名目之現金票據、禮劵、提貨劵或其他有價證劵或禮品等。
3、不問交付賄賂之方式:直接交付、以贊助團體名義、假借節慶名義、舉辦活動等提供補助款、禮品、獎金、摸彩品等。
(二)其他利益:其他足以供人需要或滿足人慾望之有形或無形利益,例如:招待餐飲、流水席、旅遊或進香活動、提供免費返鄉投票之交通工具等。
三、依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8年12月12日桃教政字第1080111644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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