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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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公告 :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活動
 發表人 人事主任 於 2019/11/21 10:53:20 (182 人讀取)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活動一案
說明
1.依據本府教育局1081119桃教終字第1080103362號辦理
2.本案109年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推薦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1月15日(星期三)止,請郵寄核章正本至教育局終身學習科施玠羽小姐憑辦(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樓),並由教育局審查後函文承辦學校國立中興高級中學進行評選事宜。
3.依杏壇芬芳獎評選實施計畫規定,需提請行政會議審議是否推薦,是以,倘有推薦者,煩請於108年12月26日中午前將相關資料送交人事室,俾利於108年12月30日之行政會議提案審議是否推薦。
4.相關資料詳如附件,請自行下載參閱。

人事室公告 : 重申中央選舉委員會已公告第15任總統、副總統選舉事項,各級學校人員應嚴守教育及行政中立相關事宜
發表人 人事主任 於 2019/11/19 9:01:17 (113 人讀取)

主旨:重申中央選舉委員會已公告第15任總統、副總統選舉事項,各級學校人員應嚴守教育及行政中立相關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8月28日臺教人(一)字第1080125904號及108年10月24日臺教人(一)字第1080149303號書函、本府教育局108年11月18日
桃教人字第1080101153號函辦理。
二、旨揭選舉公告業於本(108)年9月12日發布,並將於本年11月18日至22日受理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候選人登記之申請,109年1月11日辦理上開人員選舉投票作業。學校人員於選舉期間,應確依教育基本法及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稱中立法)相關規定嚴守教育及行政中立。復依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及第19條規定,公務員應謹慎勤勉,且非因職務之需要,不得動用公物。又依中立法相關規定,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特定政黨或公職候選人,利用職權或動用行政資源從事相關政治活動或行為。
三、另依教育基本法第6條規定:「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請學校利用各種集會及相關教學機會,向教職員工生宣導民主法治及淨化選舉風氣之理念,並不得從事有違教育中立及影響校園學習環境安寧之活動。
四、次依行政中立法第12條規定,公務人員於職務上掌管之行政資源,受理或不受理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依法申請之事項,其裁量應秉持公正、公平之立場處理,不得有差別待遇。是以,倘候選人向學校租借場地辦理活動,應秉持公正立場處理。
五、相關釋示可至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http://www.csptc.gov.tw)之「法規及函釋」項下,「行政中立函釋」查詢。
六、本局業於108年10月29日以桃教人字第1080096061號函宣導在案(計達),請各校加強宣導並確實遵守。

人事室公告 : 人事室通知-本校同仁參加當年度客語能力各級別認證考試合格者,自每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各級別考試核發合格證書後二個月內,得檢附考試合格證書影本及領據暨切結書向各人事室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發表人 人事主任 於 2019/11/14 11:40:17 (138 人讀取)

人事室通知-本校同仁參加當年度客語能力各級別認證考試合格者,自每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各級別考試核發合格證書後二個月內,得檢附考試合格證書影本及領據暨切結書向各人事室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說明-
1.依據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1081113桃客文字第1080013050號函辦理。
2.檢附桃園市政府鼓勵所屬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員工提升客語能力作業供參



人事室公告 : 有關中央選舉委員會已公告第15任總統、副總統選舉事項,各機關(構)學校人員應嚴守教育及行政中立相關事宜
發表人 人事主任 於 2019/10/30 9:43:41 (118 人讀取)

主旨:有關中央選舉委員會已公告第15任總統、副總統選舉事項,各機關(構)學校人員應嚴守教育及行政中立相關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8年10月24日臺教人(一)字第1080149303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選舉公告業於本(108)年9月12日發布,並將於本年11月18日至22日受理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候選人登記之申請,109年1月11日辦理上開人員選舉投票作業。各機關(構)學校人員於選舉期間,應確依教育基本法及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稱中立法)相關規定嚴守教育及行政中立。復依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及第19條規定,公務員應謹慎勤勉,且非因職務之需要,不得動用公物。又依中立法相關規定,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特定政黨或公職候選人,利用職權或動用行政資源從事相關政治活動或行為。
三、查教育基本法第6條規定:「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請學校利用各種集會及相關教學機會,向教職員工生宣導民主法治及淨化選舉風氣之理念,並不得從事有違教育中立及影響校園學習環境安寧之活動。

人事室公告 : 有關「108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表揚大會」海報及得獎者具體事蹟簡介
 發表人 人事主任 於 2019/10/30 9:39:50 (115 人讀取)

有關「108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表揚大會」海報及得獎者具體事蹟簡介,請參照附件
1.依銓敘部108年10月24日部管二字第1084866985號書函辦理

人事室公告 : 109年度國民旅遊卡QandA
 發表人 人事主任 於 2019/10/28 8:50:36 (139 人讀取)

敬請同仁參閱附件檔案 感謝

人事室公告 : 有關公務人員身心健康管理與照護一案,俾利提高公務人員健康意識及落實健康檢查之執行。
發表人 人事主任 於 2019/10/28 8:28:25 (117 人讀取)

一、有關公務人員身心健康管理與照護一案,俾利提高公務人員健康意識及落實健康檢查之執行。
(一)依銓敘部108年9月25日部退五字第1084858651號書函及桃園市政府108年10月5日桃人給字第1080005644號函辦理。
(二)為重視同仁身心健康狀況,本府108年積極推動健康職場相關措施,請轉知同仁善加利用:
1.健康檢查優惠方案:計有8家本市區域醫院以上等級之醫療機構,提供新台幣(以下同)3,500元至1萬6,000元等多項健康檢查方案。
2.「2019運動久久 健康長久」健康體位運動課程:由本府衛生局聘請專業體能教練,每週二、四下午5時30分至6時於市府前廣場(倘逢雨天移至市府B2川堂)帶動多元運動課程至108年12月31日止。
3.本市「健康飲食地圖」:運用Google Maps,於地圖中註明符合健康飲食原則之餐飲品項,讓同仁可以食得方便更吃出健康。
4.員工協助方案(以下簡稱EAP):設置聘用心理師1名,專責辦理EAP相關業務,同仁可視需要提出心理、法律、財務、醫療、工作等諮詢申請,經心理師提供初談評估服務後,視諮詢議題轉介予外部專業合作機構,提供進一步建議,全程均予保密。
(三)前開第1項及第3項措施詳細資訊,可至本處網站/業務資訊/待遇福利/福利(http://bit.ly/2nCpDgm)查詢;第4項措施可至本處網站/業務資訊/員工協助專區(http://bit.ly/2XPhR3t)查詢。
(四)基於照顧同仁身體健康及體恤其辛勞,本府多次調整健康檢查補助基準,籲請各機關鼓勵同仁善加利用前開資源,落實公務人員身心健康管理與照護。

人事室公告 : 本府員工卡特約商店-保健照護篇
發表人 人事主任 於 2019/10/21 9:54:44 (123 人讀取)

人事室公告-
一、為增進本市公教人員福利,提供多元優惠服務,桃園市政府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積極洽簽員工卡特約商店,其中與保健照護相關商店共90家,請同仁參考運用,並請規律運動、選擇健康飲食,關心自身健康。
二、另員工卡特約商店相關優惠訊息業已刊載於本處網站(路徑:業務資訊>待遇福利>福利>員工卡特約商店),並結合Google Maps製作特約商店地圖(https://goo.gl/CXY4mq),可隨時隨地查詢特約商店所在位置、優惠措施並提供導航功能。
三、依據本府人事處1081015桃人給字第1080005948號函辦理。

人事室公告 : 有關公教人員子女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未取得學籍者比照享有子女教育補助,並溯自108學年度第1學期(108年8月1日)起實施一案
發表人 人事主任 於 2019/10/21 9:26:34 (122 人讀取)

主旨:有關公教人員子女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未取得學籍者比照享有子女教育補助,並溯自108學年度第1學期(108年8月1日)起實施一案。
說明:依本府108年10月5日府人給字第1080249940號函及行政院108年10月3日院授人給字第1080040585號函辦理

人事室公告 : 108年桃園市候用校長簡章及相關資料等,敬請同仁參閱
 發表人 人事主任 於 2019/10/14 14:31:08 (108 人讀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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