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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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公告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3學年度英語課程遠距教學教師甄選實施計畫」
發表人 教學組長dapo211 於 2024/3/29 11:07:50 (10 人讀取)

一、 依據國教署113年3月2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0634號函辦理。
二、 為推動偏遠地區學校英語課程遠距教學計畫,國教署委請國立中央大學辦理旨揭教師甄選,計畫重點摘述如下(詳細內容請參閱實施計畫):
(一) 甄選對象及名額:
1、 甄選類別:包含英語課程遠距教學全職代理教師(以下簡稱全職代理教師)、英語課程遠距教學現職兼任教師(以下簡稱現職兼任教師)及英語課程遠距教學非現職兼任教師(以下簡稱非現職兼任教師)共3類。
2、 甄選名額:
(1) 國小組:全職代理教師甄選正取1名、備取3名,現職兼任教師、非現職兼任教師合計甄選正取1至5名、備取3名,實際甄選人數將依113學年度實際參與計畫校數及開班數調整。
(2) 國中組:現職兼任教師、非現職兼任教師甄選名額依113學年度參與計畫校數及開班數決定。
(二) 工作內容:依排定課表教授參與計畫學校學生部定英語文課程,並與參與計畫學校現場協同教師定時共同備課;另全職代理教師於非授課空堂時間,須設計課程教案,並協助研發英語主題課程。
(三) 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萬華國民中學(惟現職兼任教師得於服務學校合適環境授課、非現職兼任教師與計畫團隊共同商議合適環境授課)。
(四) 聘任期間:
1、 全職代理教師:113年實際起聘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
2、 現職兼任教師及非現職兼任教師:113學年度開學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
(五) 甄選日程及辦理方式:
1、 報名時間:
(1) 第一次甄選:即日起至113年5月2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
(2) 第二次甄選:即日起至113年6月3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2、 甄選時間:
(1) 第一次甄選:113年5月18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起至下午5時止。
(2) 第二次甄選:113年6月15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起至下午5時止。
3、 甄選地點:採用Webex會議室線上甄選。
4、 甄選方式:每人線上試教(15分鐘)、線上口試(10分鐘)。
5、 錄取公告:
(1) 第一次甄選:113年5月20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
(2) 第二次甄選:113年6月17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
三、 考量旨案所聘之現職兼任教師,係參與國教署英語課程遠距教學計畫,於基本授課節數外,以其英語專長額外協助偏遠地區學校學生實施英語課程遠距教學,爰前揭教師得不受兼課(超時授課)復代課併計不超過9節之限制。
四、 檢附旨案實施計畫1份,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本案聯絡人:國立中央大學英語課程遠距教學計畫邱碧瑩專任助理、呂方妤專任助理(電話:02-23379653)。

教務處公告 : 教育部113年度全國終身學習楷模選拔實施計畫
發表人 教學組長dapo211 於 2024/3/29 10:31:07 (8 人讀取)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3月19日臺教社(一)字第1132400799號函辦理。
二、 請各機關學校及團體踴躍推薦報名參加,連同推薦書及相關佐證資料,於113年4月19日(星期五)前將以下資料送至本局終身學習科謝瑩露小姐辦理,請免膠裝(以郵戳為憑,請註明「113年度全國終身學習楷模選拔」):
(一) 資料檢核表(附表1)正本2份。
(二) 選拔報名表(附表2)正本 2 份及影本8份。
(三) 選拔活動優良事蹟表(附表3)11 份。
(四) 文字圖像影片使用同意書(附表4)及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提供使用同意書(附表5)正本各1 份。
(五) 附件文件:佐證資料11份,每份資料以 A4 紙張 10 頁為限。
(六) 照片及影片:
1、 照片檔請提供正面照片1張及學習照片4張,照片畫質1440*1080以上,檔案格式jpg檔。
2、 影片檔長度以1至3分鐘為限,1920*1080以上畫質,檔案格式avi、wmv、mpg、mov之影片。
(七) 光碟:上述文件(含前述報名表、優良事蹟表、附件文件、照片及影片等)之電子檔,請燒錄成光碟1式3份。
三、 為獎勵績優講師,給予教學肯定,並鼓勵優質講師投入終身學習行列,旨揭選拔對象分為「學習者」及「教學者」組,詳參附件。
四、 相關表件請至「教育部全球資訊網/認識教育部/教育部各單位/終身教育司/資料下載」下載。
五、 教育部委託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辦理首揭計畫,如需諮詢,可洽計畫團隊(何依庭專任助理,02-6610-1234分機1526)。

教務處公告 :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辦理「澎湖縣作家作品集第二十九輯」徵選簡章
發表人 教學組長dapo211 於 2024/3/27 10:28:59 (13 人讀取)

依據澎湖縣政府文化局113年3月13日澎文圖字第1133700759號函辦理。

教務處公告 : 教育部「113年度原住民族文化優良教案甄選實施計畫」
發表人 教學組長dapo211 於 2024/3/26 9:56:12 (11 人讀取)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3月18日臺教授國字第1130029027號函辦理。
二、 為落實「原住民族教育法」第27條及第29條之規定,促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瞭解原住民族語言、歷史、科學及文化,並實踐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投入素養導向、議題融入及原住民族語文相關輔助教材之研究,教育部特委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113年度原住民族文化優良教案甄選實施計畫」。
三、 「113年度原住民族文化優良教案甄選實施計畫」相關資訊如下:
(一) 參加對象:
1、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現職教師(含校長)、代理(課)教師、專職族語老師及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2、 大專院校之教育相關系所、各師資培育大學修習教育學程之學生、實習學生。
3、 相關教育人員或團體(含部落工藝師、文化工作者、文化指導員、部落耆老等)。
(二) 教案類組:適用對象以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學學校教育階段分類,並設計適合該階段學生之教案。
(三) 甄選主題:包含原住民族語言文學之保存及傳承、部落與原住民族之歷史經驗、原住民族之名制、傳統制度組織運作或其現代轉化、原住民族藝術與樂舞、原住民族土地與生態智慧、原住民族營生模式、部落倫理與信仰、其他與原住民族相關之議題等8項。
(四) 辦理期程:
1、 報名及收件方式:自即日起至113年6月14日(星期五)23時59分截止。
2、 評選成績公告:113年9月30日(星期一)前公告。
3、 頒獎典禮:預定於113年11月13日(星期三)辦理。
四、 本案甄選承辦單位為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該校原住民族教育及文化研究中心張小姐,聯絡電話:04-22188198。

教務處公告 : 仁和國中承辦本市112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國中語文領域英語文素養導向優良試題甄選計畫
發表人 教學組長dapo211 於 2024/3/26 9:52:49 (10 人讀取)

一、 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辦理。
二、 本案實施方式及甄選內容詳如旨揭計畫:
(一) 參加對象:本市國中英語文領域教師(含正式、代理、代課),個人或學校團隊(至多3人)參賽皆可。
(二) 報名送件期程:請於113年5月27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備齊報名所需資料,以掛號郵寄文昌國中參賽。
(三) 獎勵辦法:
1、 特優3件:每人嘉獎1次;支給撰稿費新臺幣(以下同)0.87元/字(含試題及命題分析表)及圖片使用費200元/張,每件至多5,000元。
2、 優等6件:每人獎狀1紙;支給撰稿費0.87元/字及圖片使用費200元/張,每件至多3,000元。
3、 甲等3件:每人獎狀1紙;支給撰稿費0.87元/字及圖片使用費200元/張,每件至多1,500元。
三、 本案計畫聯絡人:文昌國中鄭曉徽老師,電話:03-3552776分機520。

教務處公告 : 2024年春季全民台語認證簡章
發表人 教學組長dapo211 於 2024/3/22 11:11:41 (11 人讀取)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3月1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0032107號函辦理。
二、 旨揭測驗第一階段網路報名自即日起至113年4月15日止,第二階段通訊報名自113年4月29日起至113年5月3日止(第一階段報名人數未額滿才開放),測驗日期定於113年6月15日(星期六)舉行。
三、 詳細資訊,可至台灣語文測驗中心網站查詢(網址: https://ctlt.twl.ncku.edu.tw/gtpt/index.html )。
四、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潘小姐,聯絡電話:06 2387539。

教務處公告 : 華勛國小辦理桃園市113年語文競賽-國語演說推廣研習營
發表人 教學組長dapo211 於 2024/3/22 11:10:42 (10 人讀取)

一、 依據桃園市中壢區華勛國民小學113年3月12日華小學字第1130001692號函辦理。
二、 為推廣國語演說學習風氣,培養全國語文競賽優秀選手,辦理旨揭研習,相關活動訊息如下:
(一) 研習時間:113年4月13日至4月28日,共6次研習。
(二) 參加對象(總計18人):
1、 曾參加過全國國語演說比賽者優先錄取。
2、 曾參加過桃園市國語演說比賽得獎者(近5年內曾獲得本市語文競賽決賽前6名)。
3、 對國語演說學習興趣濃厚者。
(三) 研習地點:華勛國小英語情境教室。
(四)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3年4月12日止。
三、 參加本研習營之學員、工作人員及講師,本局同意活動期間 於課務自理原則下核予公假登記,惟當日如已支領講師費者 ,不得再請領差旅費,亦不得申請補休假。
四、 檢附旨揭計畫1份,或至本局最新消息( https://www.tyc.edu.tw/News.aspx?n=5143&sms=10535 )下載。

教務處公告 : 轉南投縣政府辦理「2024南投縣玉山文學獎」
發表人 教學組長dapo211 於 2024/3/19 9:52:19 (29 人讀取)

一、 依據該府113年3月11日府授文圖字第1130062467號函辦理。
二、 旨案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5月31日止,活動內容請至該府文化局網站查詢(網址: http://www.nthcc.gov.tw )。

教務處公告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東華大學辦理「十二年課綱原住民族教育議題推廣計畫」相關活動
發表人 教學組長dapo211 於 2024/3/19 7:30:13 (10 人讀取)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3月1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5700306號函辦理。
二、 因應十二年國教新課綱正式實施,為協助教師及學校單位落實課綱相關規範,爰規劃辦理原住民族教育推廣活動,以增進教師對原住民族議題理解及發展各領域教案。
三、 旨揭活動摘述如下:
(一) 113年度十二年課綱原住民族教育議題教案甄選活動:
1、 徵稿期程:自即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止。
2、 徵稿內容:課程設計應融入原住民族教育議題,包含國小階段社會、自然及藝術領域;國中階段社會、自然及藝術領域;高中階段社會領域教案。
3、 徵稿對象:請詳細參閱實施計畫。
4、 投稿方式:寄送教案電子檔至電子信箱(E-mail:abus@gms.ndhu.edu.tw);另寄送紙本智慧財產授權書至國立東華大學原住民族課程發展協作中心(地址:974 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2段1號)。
(二) 113年度教師自主學習社群方案:
1、 期程:113年8月31日前填列申請書,由所屬學校備文提出申請,並請於113年11月31日前執行完畢。
2、 社群學習主題自訂,但應符合以下條件:
(1) 與原住民族歷史、文化或當代權利議題相關。
(2) 對應於原住民族教育相關之部定領域課綱學習內容條目。
3、 申請對象: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教師,包括專兼任教師、代理代課教師、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以及其他因特定計畫於學校實際從事教學工作之人員,每一社群以至少3人為原則。
4、 申請方式:填列申請書後由所屬學校函送至國立東華大學原住民族課程發展協作中心(信封正面註明「申請113年度教師自主學習社群方案」)。
(三) 十二年課綱原住民族教育議題電子報徵稿活動:
1、 期程:即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止。
2、 徵稿內容:
(1) 12年課綱部定領域課程原住民族相關學習內容條目釋義。
(2) 12年課綱部定領域課程原住民族相關學習內容教科書單元或教案教材介紹。
(3) 12年課綱校訂課程原住民族教育議題相關課程介紹。
(4) 12年課綱原住民族教育議題教學參考資源介紹(包括專書、論文、工具書及影音資料等)。
(5) 其它原住民族相關學習內容。
3、 投稿方式:檢附投稿內容及投稿者基本資料表(詳參實施計畫)等資料寄至國立東華大學原住民族課程發展協作中心電子信箱(E-mail:abus@gms.ndhu.edu.tw)。
(四) 針對前揭活動若有相關疑問,請洽聯絡人蕭先生、温小姐(聯絡電話:03-8905936;電子信箱:abus@gms.ndhu.edu.tw)。

教務處公告 : 113年度客語能力基礎級暨初級認證
發表人 教學組長dapo211 於 2024/3/19 7:10:19 (9 人讀取)

一、 旨揭報名日期為113年4月8日至6月11日,第一梯次認證日期為9月7日(星期六),第二梯次認證日期為9月15日(星期日);報名方式請搜尋「113年度客語能力基礎級暨初級認證」( https://hakkaexam.hakka.gov.tw/hakka/index.php )。
二、 本局訂定客語認證相關獎勵措施,獎勵措施項目如下:
(一) 113年度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鼓勵團體報考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
1、 10人以上組隊報考,補助報名費、餐費及雜支。
2、 15人以上組隊報考,補助報名費、餐費、車資、工作費、保險費及雜支。
3、 申請日期至113年6月18日(星期二)截止,以郵戳為憑。
(二) 113年度桃園市客語能力認證團體報名獎勵計畫:
1、 每單位限報1組、每組人數至少15人(含)以上,另每人限參加1組,且考試地點以桃園考場為限。
2、 團體報名有「報名認證人數競賽」及「通過認證比率競賽」兩種獎勵機制,最高可獲得1萬元禮券。
3、 申請日期至113年7月10日(星期三)截止。
(三) 鼓勵民眾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補助作業要點:
1、 設籍桃園市民眾(不含高中以下學生)報考初級認證合格者,可申請新臺幣(以下同)1,000元獎勵金。
2、 寄發合格證書日起30日內,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
(四)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員工提升客語能力作業要點:
1、 本府員工參加客語能力初級認證得申請給予公假或補休,通過者可申請1,000元禮券及敘獎。
2、 寄發合格證書日起2個月內,向各機關學校、事業機構提出申請,並由各機關學校、事業機構逕依權責辦理之。
(五) 桃園市政府113年度推廣客語研習實施計畫:
1、 研習類別:實用客語研習班、客語認證研習班、客語認證首長班。
2、 研習對象及人數:原則為成人,由各申請單位自行招募至少15人。
3、 申請單位提出研習需求,由本局安排講師至指定地點授課。
(六) 以上相關獎勵金(市民合格獎勵金及員工合格禮券)不得重複申請。
三、 檢附旨揭文宣電子檔,區公所實體文宣另寄,相關資訊可至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網站/最新消息( https://www.hakka.tycg.gov.tw/News.aspx?n=11372&sms=14705 )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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