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公告
« 1 2 (3) 4 5 6 ... 307 »
教務處公告 : 華勛國小辦理桃園市113年語文競賽-國語演說推廣研習營
發表人 教學組長dapo211 於 2024/3/22 11:10:42 (10 人讀取)

一、 依據桃園市中壢區華勛國民小學113年3月12日華小學字第1130001692號函辦理。
二、 為推廣國語演說學習風氣,培養全國語文競賽優秀選手,辦理旨揭研習,相關活動訊息如下:
(一) 研習時間:113年4月13日至4月28日,共6次研習。
(二) 參加對象(總計18人):
1、 曾參加過全國國語演說比賽者優先錄取。
2、 曾參加過桃園市國語演說比賽得獎者(近5年內曾獲得本市語文競賽決賽前6名)。
3、 對國語演說學習興趣濃厚者。
(三) 研習地點:華勛國小英語情境教室。
(四)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3年4月12日止。
三、 參加本研習營之學員、工作人員及講師,本局同意活動期間 於課務自理原則下核予公假登記,惟當日如已支領講師費者 ,不得再請領差旅費,亦不得申請補休假。
四、 檢附旨揭計畫1份,或至本局最新消息( https://www.tyc.edu.tw/News.aspx?n=5143&sms=10535 )下載。

教務處公告 : 轉南投縣政府辦理「2024南投縣玉山文學獎」
發表人 教學組長dapo211 於 2024/3/19 9:52:19 (30 人讀取)

一、 依據該府113年3月11日府授文圖字第1130062467號函辦理。
二、 旨案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5月31日止,活動內容請至該府文化局網站查詢(網址: http://www.nthcc.gov.tw )。

教務處公告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東華大學辦理「十二年課綱原住民族教育議題推廣計畫」相關活動
發表人 教學組長dapo211 於 2024/3/19 7:30:13 (10 人讀取)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3月1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5700306號函辦理。
二、 因應十二年國教新課綱正式實施,為協助教師及學校單位落實課綱相關規範,爰規劃辦理原住民族教育推廣活動,以增進教師對原住民族議題理解及發展各領域教案。
三、 旨揭活動摘述如下:
(一) 113年度十二年課綱原住民族教育議題教案甄選活動:
1、 徵稿期程:自即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止。
2、 徵稿內容:課程設計應融入原住民族教育議題,包含國小階段社會、自然及藝術領域;國中階段社會、自然及藝術領域;高中階段社會領域教案。
3、 徵稿對象:請詳細參閱實施計畫。
4、 投稿方式:寄送教案電子檔至電子信箱(E-mail:abus@gms.ndhu.edu.tw);另寄送紙本智慧財產授權書至國立東華大學原住民族課程發展協作中心(地址:974 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2段1號)。
(二) 113年度教師自主學習社群方案:
1、 期程:113年8月31日前填列申請書,由所屬學校備文提出申請,並請於113年11月31日前執行完畢。
2、 社群學習主題自訂,但應符合以下條件:
(1) 與原住民族歷史、文化或當代權利議題相關。
(2) 對應於原住民族教育相關之部定領域課綱學習內容條目。
3、 申請對象: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教師,包括專兼任教師、代理代課教師、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以及其他因特定計畫於學校實際從事教學工作之人員,每一社群以至少3人為原則。
4、 申請方式:填列申請書後由所屬學校函送至國立東華大學原住民族課程發展協作中心(信封正面註明「申請113年度教師自主學習社群方案」)。
(三) 十二年課綱原住民族教育議題電子報徵稿活動:
1、 期程:即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止。
2、 徵稿內容:
(1) 12年課綱部定領域課程原住民族相關學習內容條目釋義。
(2) 12年課綱部定領域課程原住民族相關學習內容教科書單元或教案教材介紹。
(3) 12年課綱校訂課程原住民族教育議題相關課程介紹。
(4) 12年課綱原住民族教育議題教學參考資源介紹(包括專書、論文、工具書及影音資料等)。
(5) 其它原住民族相關學習內容。
3、 投稿方式:檢附投稿內容及投稿者基本資料表(詳參實施計畫)等資料寄至國立東華大學原住民族課程發展協作中心電子信箱(E-mail:abus@gms.ndhu.edu.tw)。
(四) 針對前揭活動若有相關疑問,請洽聯絡人蕭先生、温小姐(聯絡電話:03-8905936;電子信箱:abus@gms.ndhu.edu.tw)。

教務處公告 : 113年度客語能力基礎級暨初級認證
發表人 教學組長dapo211 於 2024/3/19 7:10:19 (9 人讀取)

一、 旨揭報名日期為113年4月8日至6月11日,第一梯次認證日期為9月7日(星期六),第二梯次認證日期為9月15日(星期日);報名方式請搜尋「113年度客語能力基礎級暨初級認證」( https://hakkaexam.hakka.gov.tw/hakka/index.php )。
二、 本局訂定客語認證相關獎勵措施,獎勵措施項目如下:
(一) 113年度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鼓勵團體報考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
1、 10人以上組隊報考,補助報名費、餐費及雜支。
2、 15人以上組隊報考,補助報名費、餐費、車資、工作費、保險費及雜支。
3、 申請日期至113年6月18日(星期二)截止,以郵戳為憑。
(二) 113年度桃園市客語能力認證團體報名獎勵計畫:
1、 每單位限報1組、每組人數至少15人(含)以上,另每人限參加1組,且考試地點以桃園考場為限。
2、 團體報名有「報名認證人數競賽」及「通過認證比率競賽」兩種獎勵機制,最高可獲得1萬元禮券。
3、 申請日期至113年7月10日(星期三)截止。
(三) 鼓勵民眾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補助作業要點:
1、 設籍桃園市民眾(不含高中以下學生)報考初級認證合格者,可申請新臺幣(以下同)1,000元獎勵金。
2、 寄發合格證書日起30日內,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
(四)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員工提升客語能力作業要點:
1、 本府員工參加客語能力初級認證得申請給予公假或補休,通過者可申請1,000元禮券及敘獎。
2、 寄發合格證書日起2個月內,向各機關學校、事業機構提出申請,並由各機關學校、事業機構逕依權責辦理之。
(五) 桃園市政府113年度推廣客語研習實施計畫:
1、 研習類別:實用客語研習班、客語認證研習班、客語認證首長班。
2、 研習對象及人數:原則為成人,由各申請單位自行招募至少15人。
3、 申請單位提出研習需求,由本局安排講師至指定地點授課。
(六) 以上相關獎勵金(市民合格獎勵金及員工合格禮券)不得重複申請。
三、 檢附旨揭文宣電子檔,區公所實體文宣另寄,相關資訊可至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網站/最新消息( https://www.hakka.tycg.gov.tw/News.aspx?n=11372&sms=14705 )查詢。

教務處公告 : 2024聯合國永續發展與STEAM科學夏令營
發表人 mis管理者 於 2024/3/12 14:36:17 (12 人讀取)

一、 為鼓勵中學生親近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培養中英文口語表達能力、擴展國際視野、提升規劃與執行能力、培養自信與主動積極精神,特舉辦旨揭活動。
二、 本活動將於本(2024)年7月21日至8月4日,由本會及臺北市立松山高級中學帶團前往美國舊金山州立大學進行國際交流,完成交流活動之學生可獲頒舊金山州立大學結訓證書。
三、 本活動期間參與課程及參訪地點如下:
(一) 聯合國永續發展與STEAM科學主題之PBL課程
(二) 我國駐舊金山辦事處
(三) 矽谷:Apple總部、Google總部、Intel博物館、電腦歷史博物館
(四) 舊金山著名景點:金門大橋、惡魔島、漁人碼頭、蘭茲角、灣區郵輪
(五) 世界頂尖大學:史丹佛大學、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
(六) 美國高中STEAM夏令營
四、 本活動適合現就讀國七至高三學生參加
五、 本活動已於3月11日舉辦第1場說明會,因反應熱烈,故將續舉辦線上說明會2場,分別為:3月23日(六)下午2:30、3月30日(六)下午2:30。
六、 本活動自即日起開放報名,欲參加線上說明會者,請先填寫表單https://forms.gle/jPdc2nC4kdscG5yT8 ,會議網址將另以電子郵件寄送。
七、 相關活動資訊請至本會活動網頁查詢(https://parg.co/UW05)或洽本會傅秘書長,電話(02)2506-0100、電郵aicee.education@gmail.com

教務處公告 :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112學年度族語教學支援人員36小時認證研習」
發表人 教學組長dapo211 於 2024/3/11 10:55:03 (10 人讀取)

一、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3年3月6日新北教國字第11304100981號函辦理。
二、 為儲備原住民族語教學專業師資,藉由專業培訓工作,以提昇本土語言教學品質與效能,特辦理本次原住民族教學支援人員認證研習班活動,培訓本土語文教師,落實本土語言文化傳承之任務。
三、 通過本認證研習班取得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人員認證,並持有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或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含)者,可至本市所屬各級學校擔任教學支援人員,並可參加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語老師甄選。
四、 研習相關訊息,摘述如下:
(一) 參加對象:需已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102年12月31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103年1月1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者。
(二) 研習日期:113年4月13、14、20、21、27、28日,共計6日。
(三) 研習時間:上午9時至下午4時。
(四) 研習地點:新北市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新北市蘆洲區仁愛國小內),新北市蘆洲區民族路488號4樓會議室。
(五)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3月24日止。
(六) 報名方式:請至新北市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網站報名,另請於113年4月13日(星期六)第一次上課時,繳交報名表、切結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以利後續資料審查。
五、 倘有任何疑問,可電洽新北市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柯組長(連絡電話:02-22835183分機15)。

教務處公告 : 國立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2024年春季全民台語認證」考試訊息
發表人 教學組長dapo211 於 2024/3/8 10:54:18 (12 人讀取)

一、 依據國立成功大學113年3月1日成大產創字第1131100716號函辦理。
二、 旨揭考試訂於113年6月15日(星期六)舉行,報名日期如下:
(一) 第一階段:網路報名3月15日起至4月15日止。
(二) 第二階段:通訊報名4月29日至5月3日止。
三、 有關認證簡章及相關報名資訊,請詳見官網: https://ctlt.twl.ncku.edu.tw/gtpt/index.html

教務處公告 : 113年度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設置補助計畫
發表人 教學組長dapo211 於 2024/3/8 10:52:31 (11 人讀取)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以下簡稱原民局)113年2月29日桃原教字第1130002608號函辦理。
二、 有關旨揭計畫甄選相關事宜如下:
(一) 報名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3年3月15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逾時不受理。
(二) 甄選名額:市府1名;本市各區(不含復興區)7名:阿美族1名、泰雅族2名、布農族1名、賽夏族1名、卑南族1名、太魯閣族1名。
(三) 甄選日期:另行通知。
(四) 甄選地點:另行通知。
(五) 甄選對象:具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含)以上或「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者。
三、 本案甄選簡章及相關資料如附件,亦可至原民局網站最新消息( http://ipb.tycg.gov.tw/ )下載。
四、 倘有本案相關問題,請逕洽業務承辦人(吳祖貽先生,電話:03-3322101分機6684;電子信箱:10018622@mail.tycg.gov.tw)。

教務處公告 : 轉知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與中華國際創新教育資源交流協會辦理「第十八期中學人才培育計畫」
發表人 教學組長dapo211 於 2024/3/8 10:51:40 (9 人讀取)

一、 依據國立陽明交通大學113年2月22日陽明交大高教字第1130006658號函辦理。
二、 為推動台灣共享教育理念,攜手高中線上學習,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藉由ewant育網平台,整合大學磨課師課程,與中華國際創新教育資源交流協會網站合作展開第十八期國立陽明交通大學中學人才培育計畫。
三、 計畫目標:提供中學生(由於學習內容較為進階,建議國三以上較合適) 於大學入學前擴大提升個人素養能力,以及專業領域探索先修之學習管道。
四、 計畫內容:第十八期開課計畫包含 (1)物理科學人才培育計畫、(2)物理人才培育計畫、(3)資訊人才培育計畫、(4)統計學人才培育計畫、(5)人文社會人才培育計畫、(6)心理諮商人才培育計畫、(7)中醫藥人才培育計畫、(8)生物人才培育計畫。
五、 學習方式:國立陽明交通大學ewant育網開放教育平台線上課程、教授線上互動、線上作業測驗與期末面授評量,結業並通過各計畫評量標準,將頒發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結業證書或修業證書。
六、 開課日期:113年3月至113年6月,請詳閱計畫網站 https://ewanths.nycu.edu.tw 各計畫課程說明。
七、 計畫採先報名先審查,額滿為止。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3年3月15日。
八、 名額及報名辦法:各科計畫錄取50名,採先報名先審查,額滿為止,詳細報名辦法請見附件1計畫簡章。
九、 家境清寒生、中低收/低收入戶家庭學生,各計畫審查費及課程費皆免費(請檢附家境清寒證明、中低/低收入戶證明),報名辦法詳見附件1計畫簡章。
十、 學校團報:可由學校老師至計畫報名網站發起學校團報,經審核後該校學生不計人數可享團報優惠,審查費全免。個人團報:由學生自行至報名網站發起個人團報,滿五人以上可享團報優惠,審查費全免。
十一、 檢附報名簡章及計畫海報各1份。詳細計畫內容請至國立陽明交通大學中學人才培育計畫網站 https://ewanths.nycu.edu.tw 查詢、報名,或洽計畫聯絡窗口:0928-038860,洪老師、蕭老師。

教務處公告 : 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原住民族文化及藝能認證申請作業計畫」
發表人 教學組長dapo211 於 2024/3/8 10:50:37 (9 人讀取)

一、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3年3月1日原民教字第1130007257號函辦理。
二、 申請資格:
   具下列資格者之一者:
(一) 經歷:曾於各級各類學校或相關機構擔任教師、講師或教學支援工 作人員,教授原住民族文化或技藝相關課程滿二年,並由任教機構學校考核甲等或評定優良者。
(二) 著作:出版或發表原住民族傳統之宗教祭儀、音樂、舞蹈、歌曲及相關著作。
(三) 事蹟:從事原住民族傳統文化、技藝工作,有具體貢獻,經地方政府、部落組織或學校推薦(原住民族耆老得以自薦方式申請)。
三、 受理申請期間:
(一) 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二) 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

« 1 2 (3) 4 5 6 ... 3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