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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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公告 : 人事室公告-有關倘欲擔任11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桃園考區監場人員推薦表及考選部國家考試監場人員,請於111年11月1日(星期二)中午前至人事室登記,謝謝。
發表人 人事主任 於 2022/10/27 9:05:20 (91 人讀取)


說明:
一、 旨揭考試時間、試區如下:
(一) 三等考試:111年12月10日至同年月12日(共計3日),試區為本市立中壢商業高級中等學校、永豐高級中等學校。
(二) 四等考試:111年12月10日至同年月11日(共計2日),試區為本市立永豐高級中等學校。
(三) 五等考試:111年12月10日(共計1日),試區為本市立桃園高級中等學校。
二、 請依考選部國家考試監場人員選聘要點規定,推薦貴屬公務人員(不含教師、不推薦亦可)擔任監場主任或監場員,另為符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請依式填具監場人員推薦表,相關事項如下:
(一) 填報時需選擇參與之試區及考試等級,凡經本府選聘後,應全程參與試務工作(依考試期程全程參與)。
(二) 為利考選部與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管制名單介接比對,請於報名時提供身分證統一編號。
(三) 被推薦人應於試務工作前完成施打3劑疫苗,請填報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所記載之接種日期,並請貴機關(學校)人事主管彙整時協助確認。
三、各機關學校遴薦人員仍須由本府依監場人員選聘要點審核,合於選聘者另函通知聘任;如場次不敷分配時,以具國家考試監場人員識別證者或具國家考試監場經驗者優先選聘。又受聘參與試務工作人員,監場期間核予公假,並按日支給監場費,不得再申請補假。

人事室公告 : 桃園市立大坡國民中學事務組長甄選公告
發表人 人事主任 於 2022/9/16 10:06:46 (161 人讀取)

壹、 徵才機關:桃園市立大坡國民中學
貳、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參、 官等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職稱:組長(事務組) 職系:綜合行政
肆、 名額: 1(預估缺)(擇優候補1-2名)性別:不拘 工作地:桃園市新屋區
伍、 上網公告期間:自111年9月16日 ∼ 111年9月22日
陸、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綜合
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公務人員陞遷法
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四、具word、excel、power point等文書編輯及網路操作處理能力,並具採購專
業人員證照者尤佳。
五、具工作協調及人際溝通能力,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並能配合學校需要
作職務調配。
六、歡迎具身心障礙手冊資格者報名。
柒、 工作項目:
(一) 各項事務章則之擬訂。
(二) 購置、維護各項設備與辦公用品。辦理整建工程及設備採購之估價、招標、發包、採購、監工、驗收、結算等作業。
(三) 管理及分配校警、工友工作事項。
(四) 管理及維護校舍及教職員宿舍。
(五) 辦理防火防災演習,擔任防火管理人,並辦理公共安全檢查、電梯安全檢查、飲水安全檢查、公共安全保險等業務、及電路措施、廣播系統之管理及遊戲器材安全檢查、維護。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若學校因校務需求得隨時做職務指派及調配。
捌、 工作地址:桃園市立大坡國民中學(327桃園市新屋區民有二路二段100號)
玖、 聯絡方式:
ㄧ、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1年11月以後出缺),需俟職務出缺後任用,如屆時人員未離職,則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二、報名日期:意者請於111年9月22日下午17時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或將掃描檔案寄到承辦人電子信箱:s905210@yahoo.com.tw):
(1)現任派令
(2)現任或符合擬任職務資格銓審函
(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證書
(6)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等兵役資料
(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全民英檢或採購證照等證書(無則免附)。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
(二)甄選方式
1. 本校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經甄試錄取者通知當事人並依有關規定辦理。本職缺經面試後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另行公告甄選。
2.應試人員如未達錄取標準或條件不符出缺職務需求者,得從缺另行公告甄補。另得視甄試成績列備取人員1至2名,候用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
3.錄取人員須俟商調及派代手續完成後,始生進用效力。若遇未能完成商調情事,則取消錄取資格。
(三)附則
1.應徵人員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則取消錄取資格。
2.本案聯絡人:人事室 胡主任,電話:03-4768350-710。
3.上述上傳資料(現任派令、現任或符合擬任職務資格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等)請先以A4紙影印,每件影印證明文件務必書寫「與正本相符」及親筆簽名,並請於獲通知面試當天報到時,連同「正本」繳交人事室,經查驗後正本發還。
四、承辦人聯絡電話: 03-47268350-710或510,聯絡人:人事室胡主任或總務處陳主任。

人事室公告 : 公告本校111年度事務組長甄選結果
發表人 人事主任 於 2022/9/12 9:52:57 (160 人讀取)

公告本校111年度事務組長甄選結果
正取-黃0城
備取-從缺

人事室公告 : 桃園市立大坡國中事務組長職缺公告
發表人 人事主任 於 2022/8/23 11:12:47 (161 人讀取)

壹、 徵才機關:桃園市立大坡國民中學
貳、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參、 官等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職稱:組長(事務組) 職系:綜合行政
肆、 名額: 1(預估缺)(擇優候補1-2名)性別:不拘 工作地:桃園市新屋區
伍、 上網公告期間:自111年8月23日 ∼ 111年8月28日
陸、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綜合
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公務人員陞遷法
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四、具word、excel、power point等文書編輯及網路操作處理能力,並具採購專
業人員證照者尤佳。
五、具工作協調及人際溝通能力,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並能配合學校需要
作職務調配。
六、歡迎具身心障礙手冊資格者報名。
柒、 工作項目:
(一) 各項事務章則之擬訂。
(二) 購置、維護各項設備與辦公用品。辦理整建工程及設備採購之估價、招標、發包、採購、監工、驗收、結算等作業。
(三) 管理及分配校警、工友工作事項。
(四) 管理及維護校舍及教職員宿舍。
(五) 辦理防火防災演習,擔任防火管理人,並辦理公共安全檢查、電梯安全檢查、飲水安全檢查、公共安全保險等業務、及電路措施、廣播系統之管理及遊戲器材安全檢查、維護。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若學校因校務需求得隨時做職務指派及調配。
捌、 工作地址:桃園市立大坡國民中學(327桃園市新屋區民有二路二段100號)
玖、 聯絡方式:
ㄧ、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1年10月以後出缺),需俟職務出缺後任用,如屆時人員未離職,則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二、報名日期:意者請於111年8月28日下午17時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或將掃描檔案寄到承辦人電子信箱:s905210@yahoo.com.tw):
(1)現任派令
(2)現任或符合擬任職務資格銓審函
(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證書
(6)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等兵役資料
(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全民英檢或採購證照等證書(無則免附)。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
(二)甄選方式
1. 本校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經甄試錄取者通知當事人並依有關規定辦理。本職缺經面試後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另行公告甄選。
2.應試人員如未達錄取標準或條件不符出缺職務需求者,得從缺另行公告甄補。另得視甄試成績列備取人員1至2名,候用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
3.錄取人員須俟商調及派代手續完成後,始生進用效力。若遇未能完成商調情事,則取消錄取資格。
(三)附則
1.應徵人員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則取消錄取資格。
2.本案聯絡人:人事室 胡主任,電話:03-4768350-710。
3.上述上傳資料(現任派令、現任或符合擬任職務資格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等)請先以A4紙影印,每件影印證明文件務必書寫「與正本相符」及親筆簽名,並請於獲通知面試當天報到時,連同「正本」繳交人事室,經查驗後正本發還。
四、承辦人聯絡電話: 03-47268350-710或510,聯絡人:人事室胡主任或總務處陳主任。

人事室公告 : 本校111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錄取名單1110711
發表人 人事主任 於 2022/7/11 12:25:23 (528 人讀取)


英語科正取:紀0宏;備取:鍾0婷。

人事室公告 : 公告本校111.7.7代理教師甄選結果
發表人 人事主任 於 2022/7/7 12:30:55 (440 人讀取)

國文科正取:陳0玟;備取:呂0樺。
英語科:無人報名

人事室公告 : 本校111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結果公告1110704
發表人 人事主任 於 2022/7/4 12:46:00 (603 人讀取)

數學科-正取1:謝0秀 正取2:吳0芝 備取1:李0凱
國文科-從缺

人事室公告 : 111學年度第1學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發表人 人事主任 於 2022/6/24 14:42:18 (670 人讀取)

(一)本校此次甄選一律採網路報名,請逕至本校網頁首頁報名。
(二)倘若網路報名有任何操作上疑義,請來電本校4768350分機212 或710

人事室公告 : 中華民國112年(西元2023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
 發表人 人事主任 於 2022/6/9 10:55:58 (152 人讀取)

中華民國112年(西元2023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

人事室公告 : 重申本市所屬各級學校差勤規定及落實差勤相關事宜,請各位同仁務必依規定辦理出勤、請假事宜
發表人 人事主任 於 2022/6/6 9:11:04 (139 人讀取)

轉知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來函,重申本市所屬各級學校差勤規定及落實差勤相關事宜,請各位同仁務必依規定辦理出勤、請假事宜,說明如下:

一、「教師請假規則」第2條第1項規定:「本規則於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編制 內按月支給待遇,並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專任教師適用之。」同規則第17條略以,本規則於下列人員準用之:一、各級公立學校校長。...前項第一款人員請假之程序,由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二、市政府為規範本市市立各級學校教師之出勤管理作業,前於104年10月30日以府教人字第1040282761號函訂定「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教師出勤管理要點」,該要點第5點規定:「學校對教師應加強督導及查勤,各校人事單位在不影響教學活動前提下,每月二次以上主動查核所屬人員出勤狀況,如發現教師無故缺勤未辦理差假手續者,視情節輕重,依相關規定辦理。」復依「教師請假規則」第13條第1項規定:「教師請假、公假或休假,應填具假單,經學校核准後,始得離開。但有急病或緊急事故,得由其同事或親友代辦或補辦請假手續。」是以,學校校長、教師於辦公時間倘非急需外出處理者,應先辦妥請假手續。
三、近來教育局至所屬學校查勤發現部分學校校長、教師於上班期間不假外出,請各校落實人員勤惰管理並加強所屬人員出勤狀況,爾後查有出勤未依規定辦理者, 教育局將視情節輕重嚴懲相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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