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小學原住民在校住宿生住宿及伙食費經費申請一案

日期 2021/3/12 15:24:12 | 新聞分類: 獎學金公告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及住宿伙食費原則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3月3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00021866號函辦理。

二、 本案補助對象以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具有原住民身分,並住宿於學校宿舍之原住民在校住宿生為限。

三、 伙食費及住宿費補助標準:

(一) 伙食費:每名學生每學期新臺幣(以下同)1萬500元。

(二) 住宿費:依各校住宿生應收住宿費金額每學期覈實補助,就讀公立學校原住民學生每名每學期最高補助3,500元為限,就讀私立學校原住民學生每名每學期最高補助4,100元為限。

四、 欲申請者,於110年3月19日(星期五)前至註冊組登記。





這篇文章來自於 桃園市立大坡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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