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學習典範故事

日期 2007/9/13 16:40:13 | 新聞分類: 學務處公告

為有效推動社區學習,鼓勵終身學習,欲報名者請至教育部
「建立社區教育學習體系計畫工作小組」報名
(http://203.64.174.103/cedu)




這篇文章來自於 桃園市立大坡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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